第一:以美国收货人的名义清关
这种清关方式是由美国收货人提供POA(即PowerOf Attorney:委托书)给货代的美国代理,同时还需要美国收货人的Bond
第二:以发货人名义清关
这种清关方式是由发货人提供POA(即PowerOf Attorney:委托书)给起运港货代,货代再转给目的港代理,由美国代理人帮发货人再美国办理进口商海关登记号。同时需要发货人购买Bond。
注意:
1、以上两种清关方式,无论用哪一种,都必须用美国收货人/consignee的税号Tax ID ( 也叫做IRS No.)来清关。美国收货人/consignee必须提供税号Tax ID才能清关。
2、IRS No.即The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No.即美国收货人在美国有关部门登记的一个纳税识别号。
3、没有Bond,在美国是清不了关的。
4、没有TaxID,在美国也是清不了关的。
那么中国清关呢?
商品价值
2. 快件申报品名及价值
3. 商品数量
例如:同一种类的营养补给品数量超过一瓶,总剂量足够一个人服用半年至一年,海关较大可能认为是个人使用。相反,若同一款手表数量超过一只,海关较大可能认为是作转卖用途,有可能被限制通关。
以上为一般的原则,并不是绝对的定律,仅供参考。具体以海关的认定为准。
4. 关税
5. 收件人证明文件副本作报关用途
按照2006年4月1日开始实施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》,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申报时,需向海关提供收件人的证明文件副本。